发布时间: 2026-01-30
根据《呼伦贝尔农垦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呼伦贝尔农垦集团基本建设项目限额以下第三方服务机构比选工作规则》要求,我单位通过比选方式选取一家机构为呼伦贝尔农垦食品产业园项目建议书及可研报告开展审核咨询服务,现将比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呼伦贝尔农垦食品产业园项目
(二)项目建设单位:呼伦贝尔农垦集团有限公司。
(三)项目主要建设内容:项目厂区占地124470㎡(折合186.71亩),新建冷链物流仓、牛羊油加工车间、综合楼、乳制品加工车间、地上停车库、污水处理、固废库、危险品库、消防水池、门卫、参观连廊、运输连廊、预留生产车间等建构筑物,总建筑面积80489.89㎡,配套购置生产设备及公共附属设施设备。
(四)建设地点: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现代农牧业产业园内。
(五)投资匡算:计划总投资37944.11万元。
二、服务内容、价款及付款方式
(一)服务内容:对呼伦贝尔农垦食品产业园项目建议书及可研报告开展审核咨询服务,并形成咨询报告。
(二)服务价格:控制价2.00万元。
(三)付款方式:出具正式咨询报告并开具发票后一次性付清。
(四)服务期限:15日历天(具体以合同签订内容为准)
三、比选要求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备咨询业务经营范围。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四)近3年内,比选申请人(法定代表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失信联合惩戒对象“黑名单”;法定代表人、经济或技术负责人没有因违反有关规定受到行政处分或刑事处罚。
(五)获选单位需支付专家评审费。
(六)服务方案内容不超过50页,整套参选文件不超过100页。
四、比选需提交或出具的材料
(一)业绩证明材料。近三年(2023至今)年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需加盖公章)。
(二)证件材料。公司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基本账户开户信息证明以及人员等的相关证书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三)身份证明材料。比选单位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委托其他人参加的,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含法定代表人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四)出具相关承诺书及声明
一是出具对往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失信联合惩戒对象“黑名单”的承诺书;二是出具对法定代表人、经济或技术负责人没有因违反有关规定受到行政处分或刑事处罚方面的承诺书;三是在与我公司建立委托服务期间,因比选申请人原因,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比选申请人承担全部责任的声明。
(五)提供服务承诺书。
(六)社保证明。拟派的项目咨询负责人和其他项目咨询人员须提供本单位近期3个月内缴纳的社保证明。
(七)按照比选评分标准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并装订成册。
五、报名截止时间、地点及联系人
截止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至2026年2月2日10:00(北京时间)。
报名地点:呼伦贝尔农垦集团有限公司。
凡有意参与者,可现场提交报名材料至集团 1021 办公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六、比选方式
(一)参选单位对验收服务方案进行答辩,评选小组根据投选材料及答辩情况进行打分。
(二)评分最高的单位拟确定为中选单位。
(三)经核实符合比选公告资格要求的服务机构有2家及以上的,按照具体程序、评分办法确定服务机构;如只有1家报名,由比选人与该服务机构就价格、服务承诺、售后等方面进行洽谈、磋商后确定;如第一次公告后,无符合要求服务机构报名,需进行第二次公告,两次公告后均无符合要求的服务机构报名,采取直接委托的方式选择第三方服务机构。
七、本项目不组织现场踏勘。
参选机构请仔细阅读公告,本次比选的最终解释权归呼伦贝尔农垦集团有限公司所有。
报名联系人: 白志杰 联系电话: 0470-8291136